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无锡2019年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

所属类别:2019-04-30 阅读:1595次
 各市(县)区委宣传部,市各有关单位组织人事处:

根据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资格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报送2019年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的通知》(苏政资办〔2019〕1号)(见附件)精神,2019年我市思想政治工作人员高级专业技术资格评审材料报送工作于4~5月份进行。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参评人员范围

全市各类企事业单位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人员,其对象范围包括党的基层委员会、总支部委员会、支部委员会的专职书记、副书记,纪检和党办、组织(人事)、宣传、统战等党的工作部门中的专职人员,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中的专职人员,以及企事业单位中专职从事思想教育或职业道德建设的人员。

二、申报评审资格条件

申报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请按照《江苏省专业技术人员职称(职业资格)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资格条件(试行)〉的通知》(苏职称〔2018〕76号)有关规定执行。

三、网上申报及书面材料报送时间要求

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请申报思想政治工作高级专业技术资格的人员在互联网上登录网址http://hrss.wuxi.gov.cn/fzlm/wxsrcrsz

hywpt/index.shtml,进行网上申报。按照系统提示及要求,完成相应模块的填写和资料上传工作,并通过系统下载打印生成《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网上申报时间:4月17日至5月7日;受理书面材料及审核证书、论文等原件时间:5月8日至5月22日,逾期不予受理。

四、报送材料内容

申报人员资历(任职年限)截止时间为2018年12月31日,其业绩成果、论文、学历(学位)证等材料截止时间为2019年5月31日。具体需提交报送的材料如下:

1.申报人员个人声明。

2.《专业技术资格评审申报表》一式3份(用A3纸正反打印,骑缝装订,最后一页不要留白)。

3.经单位核实确认的《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申报高级专业技术资格人员情况简介表》(一份装订在申报评审材料中,另备一式5份、A3纸)。

4.专职从事思想政治工作的证明及担任思想政治工作职务的任职通知(复印件)。

5.任期内年度考核表(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年度考核表复印件)。

6.任期内继续教育成绩单及合格证(复印件)。

7.现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8.现专业技术资格证书和任职资格通知、聘书(复印件)。

9.任期内业务工作总结报告(3000字以上)。

10.任期内专业理论知识要求和专业工作能力要求的单位评价材料原件(1000字以上,单位盖章)。

11.任期内符合规定要求的著作、论文、调研报告、经验材料以及转发推广材料的文件复印件和会议宣读论文相关有效证明材料(公开发表论文须提供网上查询证明)。

12.任期内反映本人思想政治工作能力的案例分析报告2篇(每个案例在2000字以上,须单位盖章确认)。

13.任期内本人获奖证书复印件。

14.任期内与本人相关的单位思想政治工作方面的表彰和奖励的证书复印件。

15.任期内符合破格申报评审条件的有效材料(复印件)。

16.彩色照片1张(免冠小2寸),请申报人员所在单位将申报人员照片集中粘贴在A3张上,照片下方注明单位和姓名。

17.报送《江苏省思想政治工作专业技术资格申报评审对象情况一览表》书面一份及电子版,请主管部门汇总盖章后统一报送。

以上提交的材料复印件须经单位核实、盖章、经办人签名,并注明核实的年月日。申报材料要按高评委会要求的顺序、格式进行分类、整理、胶装。有关材料的电子表格请至邮箱gbc82703450@126.com中下载,密码:81821313。

五、材料报送方式

根据属地化管理原则,各市(县)区职称申报人员待网上申报审核通过后,将本人评审材料报所在单位组织人事部门核实,再报各市(县)区委宣传部。各市(县)区委宣传部汇总材料集中送市(县)区职称主管部门审核同意后,再统一报无锡市委宣传部干部处。市级有关单位和驻锡部、省属企事业有关单位申报人员在网上申报审核通过之后,相关申报材料报主管单位审核同意,并由主管单位统一报送至市委宣传部干部处。

六、有关注意事项

1.根据有关文件精神,思想政治工作专业作为全省社会科学研究职称系列,申报人员请在“现专业技术资格”栏填写现有资格证书上对应的资格名称;需转评的,对应填写现有专业技术职称及拟申报职称。

2.凡正常申报政工职称者,任职期间须参加省委宣传部继续教育培训满三年并取得合格成绩;同时,按规定参加无锡市专技人员公修课培训,参加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

3.在推荐上报参评人员材料前,所在单位必须组织群众评议。参加评议的人数须在15人以上,不足15人或测评结果群众意见分歧较大者(赞成票超过二分之一、不足三分之二者),须按干部管理权限由上级党组织或上级组织人事部门作出详细的书面说明。参加民主测评人员须在《简介表》相应栏目中签字。测评后,须在本单位公示5个工作日以上,并提交《公示证明》。

4.报送的各种材料必须真实、准确、清晰,未经主管部门和单位核实的材料不得上报,对弄虚作假者按相关规定处理。

5.从其他专业技术岗位转到思想政治工作专业岗位的人员申报高级职称,同级转评须转岗满1年后方可申报评审,转评后须工作满1年以上方可申报高一级职称,原资格年限连续计算,其业绩成果需以思想政治工作为主。

6.申报人员须签署一份关于所提供材料真实性的声明,确保所提交的学历资历、证明证书、论文著作、业绩成果等材料真实可信。

7.职称评审代收费用:高级职称500元/人,请在报送书面材料时一并缴纳